| 南昌市科技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 1 | 一、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与职能 | 机关名称、职能配置、组成部门(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 2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及简介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第四条 第(一)款第3项 负责人信息。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 |
| 3 | 二、法规政策 | 规范性文件 | 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文;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等清理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3.《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通过政府公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
| 4 | 政策文件 | 除规范性文件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第四条 第(一)款 第4项 文件资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应提供准确的分类和搜索功能。如相关文件资料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
| 5 | 政策解读 | 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新旧政策差异等的解读材料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国务院文件公开发布时,应在中国政府网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策解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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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三、规划信息 | 专项规划 | 南昌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 7 | 四、行政管理与服务 | 清单管理 | 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及对应的责任主体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第七款 |
| 8 | 决策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意见征集及反馈等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决策承办单位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在决策事项草案说明中予以说明,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对未采纳的公众意见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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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规范(实施依据、申请方式等)、办事指南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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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政务服务 | 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提供明确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渠道等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第二条第二款:推动逐步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 |
| 11 | 五、财政信息 | 预算决算 | 1.年度单位、部门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2.年度单位、部门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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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六、重点领域信息 | 社会公益事业 | 科技有关项目申报情况以及科技项目的认定公示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二条 |
| 14 | 统计信息 | 省、市科技相关指标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四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
| 15 | 七、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领导干部任免职务、任免时间、任免文号等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
| 16 | 招考录用 |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职位表、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等 |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第二条第(五)款 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工作。招聘公告、补充公告等信息按程序备案后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平台公开发布,可同时在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不得仅通过内部网站、社交媒体或者张贴布告等方式在特定人员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按原程序发布补充公告,相应延长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期间应保持报名渠道畅通。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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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八、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结果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密外),包括建议提案内容、答复意见、办理单位、办理时间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
| 18 |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 19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20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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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十、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
| 22 |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市科技局网站工作报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第八条第(二)款第5项 年报制度。要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 |
